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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成功辩护无罪释放
发布日期:2016-03-04 12:20:33 点击:3471次

林某在淘宝网上销售XX减肥话梅等产品,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5年11月20日被羁押于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家属经多方了解后决定委托本所张惠全律师担任起辩护律师。


张惠全律师经及时会见并前往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后,根据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同济派出所办案人员提交了有力的证据及论证翔实的不构成刑事犯罪意见书,督使公安机关对林某做出无罪释放的决定书。


林某家属对律师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及专业高效的办案成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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